新北市公告今(108)年度新(換)購電動二輪車及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方案,並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為持續鼓勵淘汰高污染之二行程機車,今年度汰舊二行程機車汰換購電動機車之補助金額仍維持每輛新臺幣1萬2,000元,並首度納入中低收入戶補助,分別較一般民眾補助金額再加碼新臺幣1萬元,若搭配環保署及經濟部工業局的補助,一般民眾及中低收入戶最高可以領到補助金額新臺幣2萬7,000及3萬7,000元。
環保局表示,二行程機車所排放的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是四行程機車的60倍,碳氫化合物(HC)為18倍,考量高污染車輛對民眾健康影響,將持續加強汰換高污染車輛,截至108年2月最新統計,新北市設籍二行程機車僅剩10萬餘輛,設籍電動機車數量則已達2萬8千多輛。
環保局說明,為有效維護空氣品質,鼓勵市民優先選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如要購買機車,希望優先選購合適之電動機車。另外,考量電動機車購置成本已逐年下降,今年度新購電動機車補助金額為新臺幣4,000元,若搭配環保署及經濟部工業局的補助,一般民眾及中低收入戶最高可以領到補助金額新臺幣1萬7,000及2萬7,000元。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今年是環保署補助淘汰二行程機車最後一年,除補助每輛新臺幣500元外,亦可選擇參與「大眾運輸消費金」補助專案,在109年6月30日前依所支付之公共運輸票價,核予補助,用多少補多少,最高補助新臺幣1,000元。前述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包括計程車、公車、客運、臺灣鐵路、大眾捷運系統、臺灣高速鐵路、高雄捷運環狀輕軌、渡輪等(但不包括公共自行車、停車場停車費)。
環保局補充,請仍持有高污染車輛之市民朋友把握高額補助機會,踴躍響應汰換高污染車輛,共同為空污改善及維護您我生活環境盡一份心力。相關補助方案可上新北市電動二輪車資訊系統(網址:https://goo.gl/hf3Ew)查詢,或電洽電動二輪車補助專線(02)2965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