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性別工作平權,並促進工作與家庭的平衡,新北市勞工局針對企業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將給予經費補助, 最高補助金額可達300 萬元,108 年第2 階段自6月1日起受理至7 月15 日止, 歡迎轄內事業單位提出申請。勞工局期待與雇主共同解決員工托育照顧問題,打造健全的職場與家庭生活。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鼓勵企業辦理托兒服務,新北市訂有相關補助計畫,只要登記在新北市的事業單位,不論受僱者人數,每年將聯合勞動部給予下列經費補助:(一)有意願設立托嬰中心、幼兒園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托兒設施者,當年度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補助;此外,新北市創全國之先,提供「教保服務人員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用」及「專業諮詢服務費用」補助;(二)針對已設有托兒設施者,可申請每年最高50萬元的更新或改善設備補助;(三)如有提供員工托育津貼者,可申請每年最高60萬元的補助;(四)設有員工哺(集)乳室者,可申請最多2萬元的經費補助。
勞工局提醒,自108 年6 月1 日起,事業單位只要上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 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列印後再郵寄至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若有相關疑問,可來電(02)29603456 分機6367 高小姐( 托兒服務)、分機6364 范小姐( 哺集乳室) 洽詢。